近期,留壩縣結合巡察工作實踐,制定出臺了選派新任科級干部、優秀年輕干部到巡察崗位鍛煉暫行辦法,發揮巡察崗位教育、培養、鍛煉干部的熔爐作用,增強干部知責擔當的政治定力、提升干部履職盡責的能力素質,樹立“靠作風吃飯、憑實績說話”用人導向。
優選抽調人員。每年選派一定數量新任科級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到縣委巡察崗位鍛煉,熟悉紀檢、黨建、財政、審計、信訪、農業農村、項目工程等工作。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無巡察工作經歷的新任科級干部(含試用期干部)原則上至少參加一輪巡察實踐鍛煉,優秀年輕干部原則上應至少參加一輪巡察工作,每輪巡察時間為60天左右。 明確審批程序。每輪巡察前,縣委巡察辦根據《中共留壩縣委巡察工作協作配合機制》相關規定提出選派計劃,發函至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收到來函后,研究選派干部人選名單,于5個工作日內復函至縣委巡察辦。縣委巡察辦按回避要求將選派干部編入相應巡察組,報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委組織部向選派干部所在單位發文通知。 嚴格日常管理。選派干部在巡察崗位鍛煉期間,原則上不再承擔派出單位工作任務,縣委巡察組明確其崗位職責,加強日常培養管理,跟蹤其德才表現。是中共黨員的,按要求參加縣委巡察機構臨時黨支部組織生活,鍛煉結束后,對抽調干部從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工作作風、組織紀律等現實表現出具書面鑒定,反饋給縣委組織部和派出單位,并存入干部個人檔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個人考核、獎懲、晉級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選派新任科級干部、優秀年輕干部參加巡察崗位鍛煉,既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巡視巡察干部隊伍建設方針政策的重要舉措,也是發現、培養、鍛煉優秀年輕干部的重要渠道。”縣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通過在巡察崗位鍛煉,有利于提高各級各部門優秀干部的政治責任意識、履職擔當意識,不斷增強干部的黨性修養和紀律規矩意識,使干部在巡察別人的同時也警醒自己,讓遵規守紀成為干部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周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