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idianzhan.cn/lbxzf/xzfwj/202309/a2e5a5d126a64ae69dc04b07e7779cd1.shtml
一、修訂背景
為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管理,提升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農村居民身體健康,推動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服務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對《留壩縣鄉村醫生管理辦法》(留政辦發〔2017〕37號)進行了修訂(以下簡稱《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留壩縣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從業資質,經注冊批準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八章二十七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內容為《辦法》制定依據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組織管理,主要內容為鄉村醫生執業管理、考勤管理、協議管理、業務管理。
第三章執業規范,主要明確鄉村醫生執業要求和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及規范。
第四章工作職責,主要明確鄉村醫生的工作職責和內容。
第五章人員管理,主要內容為鄉村醫生準入條件,建立鄉村醫生補充、留用和退出機制。
第六章績效補助,主要內容為推行鄉村醫生階梯式績效補助制度,統籌解決鄉村醫生待遇,保障鄉村醫生基本生活水平。
第七章考核獎懲,主要明確鄉村醫生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考核結果運用等。
第八章附則,說明本辦法施行時間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