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制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草原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負責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種草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開展退耕還林(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等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林木種子的管理和林木種苗基地建設。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制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核林地征占用情況。管理縣屬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全縣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工作,制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五)負責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依法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縣林業改革。負責全縣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七)負責編制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發展與建設。
(八)負責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森林旅游管理。
(九)負責森林防火宣傳、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十)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林業、草原國有資產和建設資金。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提出全縣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省、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對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資金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及監督管理,編制全縣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劃。
(十二)負責全縣林業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編制縣秦嶺生態保護總體規劃,負責調研秦嶺生態狀況,提出秦嶺生態保護政策的建議,研究確定和申報秦嶺生態保護項目。貫徹執行有關秦嶺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涉及秦嶺生態保護的有關縣級專項規劃的執行;組織開展秦嶺生態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縣秦嶺生態保護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生態護林員政策;落實中省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落實退耕還林政策。
(十五)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依法查處破壞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棲息生長環境行為,實施綠色屏障工程及《留壩縣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相關工作。
(十六)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并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七)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負責林業產業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林區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自然災害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3.必要時,縣林業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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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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